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性基础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现役义务兵家庭的关怀。沙洋县历来高度重视双拥工作,积极为军人及其家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5年沙洋县共有义务兵家庭531户,根据文件规定的“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其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发放。”、“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100%,专科生按基础标准增发50%。”、“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的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3倍基础标准外,同时享受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政策。”等要求,沙洋县应发放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80万元,将于8月1日前规范有序、按时足额通过银行全部直达到家属账户。(沙洋县民政局 孙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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