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度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为做好 2015年 沙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根据《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荆政办〔2012〕93号),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鄂人社发〔2015〕7号)及《2015年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沙洋县考区面试公告》,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对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体检时间: 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当天上午6:30在沙洋县荷花路 11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门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需携带物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车船费由考生自理。 2、为了准确真实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情况,考生近段时间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抽烟不饮酒,避免剧烈活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 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检查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经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 X光检查。 3、考生集中后,将通信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时严禁使用手机;考生家长、亲属等不得随同进入体检地点。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生对血压、听力、视力等检查结果要求复检的,须当天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拒绝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女性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均按作弊处理。 5、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务人员,凡与受检人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6、考生不得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不得向医生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区域单独活动。 三、考核 体检结束后,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 2、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4、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被考核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考核内容与方法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事业心、工作作风、团结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尤其是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 2、能。主要包括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是否适应拟任岗位的要求。 3、勤。主要包括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和工作态度。 4、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 对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中的考核对象的考核,主要考核其在校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完成学业情况及其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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