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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居两年不联系 诉请离婚获准许 [打印本页]

作者: 冰水之缘    时间: 2013-4-28 18:23
标题: 分居两年不联系 诉请离婚获准许
(记者杨涛 通讯员东萱)一对男女结婚生子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女方2008年带小孩回娘家,至今下落不明,男方为此诉至东宝法院,要求与女方离婚。近日,东宝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男方的诉讼请求。

  我市一男子与一女子在广东打工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3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次年生下小孩。2008年初,两人因购买房屋和小孩的教育问题发生矛盾。同年3月,女子带小孩回河南老家。2008年6月,男子到女子老家寻找未果,女子至今下落不明,且双方没有任何联系。2012年12月,男子诉至东宝法院,认为他与女子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判令他与女子离婚。

  针对此案,男子提供了一份所在村委会出具,并由派出所证明属实的证明,证明两人自2008年开始分居,女子下落不明的事实。

  东宝法院认为,男子与女子感情基础一般,双方分居满两年且没有任何联系,互相未尽到夫妻义务,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破裂,遂判决:准许男子与女子离婚。(据荆门晚报)
作者: 不懂de心    时间: 2013-4-28 20:36
那孩子呢
作者: 奔跑的西瓜    时间: 2013-4-28 22:35
是啊 那可怜的孩子怎么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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