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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沙洋县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面启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沙洋跑腿记者    时间: 2013-9-29 20:23
标题: 沙洋县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全面启动
本帖最后由 沙洋跑腿记者 于 2013-9-29 20:25 编辑

      日前,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县2013—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于9月1日正式启动。
      为让参保、续保人员切实感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优越性,充分享受到了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我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于2013年元月起大幅提升。
      一是取消待遇等待期。新生婴儿、新入学学生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有六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二是报销比例提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甲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了80%;乙类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了60%。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再提高10%;乙类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再提高10%。统筹基金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对大病高额医疗费用实行二次补偿。
      三是门诊费用可报销。参保人员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住院相关规定支付。
参保居民可于即日起持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白底彩色登记照2张、医保卡到所在社区办理相关手续,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60元、一般居民180元、60周岁以上困难老居民120元、低保、重残、三无人员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作者: 飞豹    时间: 2013-9-29 21:08
人人参保
作者: JudithCok    时间: 2014-6-15 21:04
不错!  
作者: Vircus5535    时间: 2014-6-15 21:04
发贴看看自己积分  
作者: Lenoretync    时间: 2014-6-15 21:04
慢慢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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