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资讯] “品味沙洋·我为家乡代言” 抖音短视频大赛暨沙洋“十大网红”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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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 21:49: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品味沙洋·我为家乡代言”

抖音短视频大赛暨沙洋“十大网红”评选



    为培养沙洋电商人才,提升沙洋文化及和产业知名度,同时为“沙洋县首届全民网红电商直播节”活动预热,县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决定在沙洋县开展“我为沙洋代言”短视频大赛暨本土“十大网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品味沙洋·我为家乡代言

活动时间

2020年6月3日至6月15日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沙洋县委宣传部、沙洋县商务局、沙洋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沙洋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武汉蜂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湖北农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参赛对象

    沙洋县所有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电商企业及本地网红、个人均可参赛。

奖项设置

“品味沙洋·十大抖音人气网红”

    根据所有参赛作品单条视频点赞量的数量依次排名,入围20名,最终由专业评审团队依据短视频质量评选出前10名获奖者。(同一抖音账号不重复记奖)

一等奖1名:3000元+网红证书

二等奖2名:2000元+网红证书

三等奖7名:1000元+网红证书

参与奖100名:水云山生态农业、纪山镇岳山葡萄种植基地免费采摘券。



报名方式

    关注“沙洋电子商务公服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参赛报名”,即可报名。参赛者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方可获得本次大赛参赛资格。如因信息不完整、不真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参赛方式

    打开抖音APP,点击屏幕下方的“+”拍摄或上传参赛作品,在标题栏输入“#品味沙洋我为家乡代言#”并@“荆品名门”抖音账号。

作品要求

    1.围绕沙洋县本地农特产品(含初级农产品)展示营销等素材拍摄抖音短视频。

    2.参赛作品的视频要求真人出镜,分辨率不低于1080*720(竖屏),推荐1920*1080(竖屏),时长在10秒至60秒,画面要清晰连贯。

    3.参赛作品必须加上话题#品味沙洋我为家乡代言#并@荆品名门抖音账号。

    4.参赛作品的内容健康向上,有创意、有情怀、有亮点,能够引起受众共鸣。拒绝低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大赛主题创作,与沙洋产业产品无关的、对本地农产品有负面影响的作品不参与评选。

    7.参赛视频作品的流量(包括点击量、点赞数、评论数、转发数、粉丝量)须为自然流量,严禁采取第三方推流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注意事项

    1.各参赛作者请关注“沙洋电子商务公服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赛有关通知将通过以上账号进行发布。

    2.所有参赛者不限发布作品数量,评选结果以参赛者自行上传的单条视频为准(可自行筛选出一条)进行比赛。

    3.作品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4日中午12:00,各参赛作者于2020年6月14日中午12:00前将作品截图(作品的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转发量、粉丝量)发送至“沙洋电子商务公服中心”微信公众号内完成登记,超过12点视为放弃比赛。

    4.主办方可以无限次数使用入选作品进行宣传、出版和展览、展播,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5.所有参赛者需加入官方交流微信群(需加群主微信后通过)

群主微信号:15572659945

【联系方式】

县电商中心:王超 15572659945

  县商务局:陈昂 13986980527

入选作品公布

    公布网站:“沙洋电子商务公服中心”微信公众号,“云上沙洋”APP、“中国沙洋政府网”等新媒体渠道。

颁   奖

    所有获奖人员6月15日上午9:00到沙洋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参加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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