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资讯] 沙洋县支持鼓励农民进县城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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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21:0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29日,沙洋县在全市率先出台《通过开展增减挂钩项目支持鼓励农民进县城定居》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全面促进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和安居,推进“四化同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近年来,沙洋县大力实施城市突围,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水城,吸引大量农民进城。该县大力支持鼓励农民到沙洋县城区购房定居,农户原宅基地由县政府安排增减挂钩项目,增减挂钩用地指标原则上优先用于本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进县城购房定居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免收一切行政事业规费;服务性收费按下限的20%收取。
      农户原宅基地在增减挂钩规划实施范围内,其地上附着物(房屋、林木等)自愿彻底拆除并搬迁完成后,可享受2.58万元/亩的资金补助,并优先享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到县城购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付款合同,农民只付扣除补助款后的余额等。补助款直接由“县四化同步办”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县四化同步办”协助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并暂时保管,在原宅基地地上附着物已拆除并搬迁完成后,房产证、土地证再交给购房农户。
      据了解,各镇政府是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复垦,该县按2000元/亩的复垦标准包干拨付给各镇政府。属于企业承包实施土地复垦的由镇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属于村实施复垦的,由镇政府与村签订协议。项目立项后原则上半年内必须完成土地复垦,一年内通过市、省验收。农民进城购房定居补助资金和土地复垦资金,均由县财政列支,“县四化同步办”经办。县财政每年将准备不少于3800万元的周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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