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资讯] 沙洋县9月1日起实施禁酒令和“光盘行动” 重拳治理“舌尖上的腐败”

[复制链接] 0
回复
58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9-2 21:2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近日,县纪委把治理“舌尖上的腐败”作为狠刹“四风”的突破口,从9月1日起在沙洋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和“光盘行动”,违纪者属股级以上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查办。
据悉,县纪委近期出台文件《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的通知》(沙纪发〔2013〕8号)和《关于提倡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开展“光盘行动”的实施方案》(沙纪发〔2013〕9号),对禁酒令和光盘行动作出明确要求。
县纪委要求,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双管、垂管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的在职党员干部严禁在工作日午餐饮酒。禁酒的种类包括各类白酒、红酒、啤酒和含酒精的饮料等。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的餐饮消费新风尚,反对奢侈浪费,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吃本地菜,不上高档菜肴,不发烟、不上酒,不准超标准安排用餐,在订餐点菜时,适度适量,节俭消费,节约用餐,盘中餐要做到吃光喝净,不得浪费。
县纪委规定,对违反禁酒规定者,除按就餐结算的人平金额,上交个人应该支付费用到县财政外,是副股级以上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是一般干部职工的,第一次违规实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晋级晋职资格,第二次违规责令当事人停岗一个月,扣发停岗期间工资,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凡违反禁酒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各地、各单位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禁酒规定的,在沙洋县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为严肃工作纪律,县纪委公布了“禁酒令”和“光盘行动”监督举报热线:(8550292、13607267720),并实行举报有奖活动,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00元现金。从本月起该县将组成专班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活动,凡顶风违纪者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http://www.hao0724.com/?mod=rss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