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沙洋县通过县财政直达账户方式,将一次性经济补助549.28万元发放到43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手中。 据了解,这次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每服现役1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补助标准为: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4500元×服现役年限;士官(含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在正常退役的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的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9000元×[1+(服现役年限-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