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湖南株洲的李先生到沙洋城区一银行取钱时,柜员给了25300元钱,但没有扣银行卡上的账。 9日下午,该银行清查账目时发现,有25300元的资金缺口,通过查看交易记录和银行监控录像,银行发现李先生取了钱,但柜员没有进行银行卡扣账操作。 银行工作人员致电李先生要求还钱,但李先生认为,银行窗口旁都贴着规定“现金当面点清,离柜不认”,既然这笔钱是柜员因工作失误白白送给他的,他已将钱领走,就不用归还,损失应该由银行承担。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向沙洋水陆派出所求助。民警几经周折找到了李先生进行教育。李先生意识到退还这笔钱是他的义务,若不退还就属于不当得利,要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最终,在民警的陪同下,李先生将钱退还给了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