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沙洋县交通公路部门在县道江(山)沙(洋)公路上设置了限高梁。这是保护公路改建工程成果,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运输车辆通行的一大举措。 根据交通部联合九部委于2007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96号文)中“要鼓励农村公路管理主体,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的要求,县交通公路部门会同马良镇人民政府对该公路进行了仔细调查踏勘,综合考虑该路段通行车辆车型、高度等各方面因素,并借鉴潜江市设置限高梁等限宽限高设施的经验和做法,在该公路K50+400米处(马良镇加油站门前)设置了高度为3米的限高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