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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声    时间: 2022-1-26 12:10
标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1.严禁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你我共参与
4.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没收并予以行政拘留
5.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和谐家园
7.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新生活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9.依法严肃查处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0.让鞭声远离耳边,让宁静回到身边
11.请勿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守法好市民
12.弘扬文明新风,禁鞭从我做起!
13.鞭靠大家,安全情系你我他


作者: 沙洋人外出务工    时间: 2022-1-28 10:21
别人都在限时,过年限时间点允许燃放,只有大沙洋,再过几年人都没了,看你发公告给谁看,本来就是贫困县,还发这个通知,有意义吗?学学别人的改革,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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